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、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,强化课程育人导向,依据《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关于“课程思政”教育教学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(试行)》(宁大党〔2017〕66号,附件1),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,现决定推进我院“课程思政”示范课建设工作。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1.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,以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,强化以优良的师德师风引领优良的校风学风,深入挖掘提炼各门课程所蕴含的思政元素和德育功能,实现课程教学知识传授、能力培养、素质提升与价值引领相统一,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和专业课程的价值教育全覆盖。每一门课程都应有育人功能。
2.教师是“课程思政”的实施主体,所有任课教师都有育人的职能。每位教师要认真挖掘课程中的思政元素,有机地融入课程教学中,切实承担起“课程思政”工作的主体责任,促进学生知识、能力、素质和价值观的全面协调发展。各专业定期组织“课程思政”研究与交流,形成各门课程的案例库,及时总结经验和体会。
3.学院将“课程思政”的内容纳入教学检查材料中,院教学督导和领导干部听课要对“课程思政”内容进行评价。教师每学期的教学内容中应体现“课程思政”的内容。
4.学院本学期培育2门思想政治教育功效显著的“课程思政”示范课,鼓励更多课程自行探索。申报示范课程负责人请填报《课程思政教学设计表》,于9月21日前学院413办公室。各示范课程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计划填写《课程思政教学记录表》,用于日常教学反思和提升。学期末每个示范课程撰写1-2个教学案例,填写《课程思政教学案例表》,于学期末交到学院413办公室。
5.各研究所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学院将从研究生专项经费中安排,保障“课程思政”工作的全面推进,重点资助示范课程的建设。示范课程负责人应认真学习国内相关高校课程思政的有益经验,积极改革创新,注重总结提高。
研究生示范课程纸质材料(一式一份)报送至体育学院413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huqiuli@nbu.edu.cn。联系人:胡秋丽 办公电话:87600208。